首 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公众服务
魅力汉中
中央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繁体
|
简体
|
EN
|
移动版
|
无障碍
热搜词:
幼升小
小升初
复工复产
优化营商环境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魅力汉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魅力汉中
>
城市概况
>
历史文化
汉中撤地设市
发布时间: 2014-09-23 15:33:39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1996年2月21日,国务院批复陕西省撤销汉中地区和县级汉中市,设立地级汉中市;6月6日,正式对外办公;7月18日,庆祝召开地区级汉中市成立大会。原汉中市改为汉台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