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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结合住建工作职责和实际,不断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民主监督,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通过“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工作动态、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栏目)439条,政务动态335条,信息公开103条,政策解读信息8条。年度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8件,均按规定时间办结,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并及时在局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发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办理市长信箱48件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1757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9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信息”105件,“信息不存在”9件,其余35件均在受理期限内均予以答复。积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例汇编》《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的通知》,切实提升业务办理的规范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五级审核把关”制度,严格保密审查和发布程序,确保对外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根据业务实际调整开设了“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三个行业管理专栏,分类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公示公告、通知、信息宣传等文件,方便群众查阅。三是加强自查,及时在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和废除已失效的政府信息,同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部分信息还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同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平台建设,对网站进行全面更新和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全年网站总访问量292976次。在新闻中心设置了“工作动态、县区动态、省政府信息、时政要闻”四个栏目,将县区住建部门、省政府、省住建厅和中央等行业动态、重要新闻进行筛选发布,推进行业政务信息整合利用,切实充实网站内容,提高网站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指导督促责任,落实政府信息登记、办理、审核、归档等工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落实信息公开分级保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8

1

0

0

0

0

1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4

1

0

0

0

0

10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2

0

0

0

0

0

1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7

0

0

0

0

0

17

(七)总计

148

1

0

0

0

0

1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界定、依申请公开规范性回复等业务知识熟练程度有待提升;三是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经验和做法的学习交流,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水平,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