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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编制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市政府办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更新,2024年发布信息457条,其中,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83条,政务动态信息372条,概况类信息6条。

一是开设安全生产、医养结合、文明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共4个专栏,及时发布和公开相关信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及时更新部门预算决算信息7条,公文发布信息14条,公示公告信息27条,法律法规文件信息1条。

三是发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幼儿园开设2-3岁托育班工作的通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2024年版)》《陕西省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解读共6篇。

四是今年我委承办的建议提案共5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48件,内容涵盖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中医保健、医养结合等多个方面,对56件复文进行了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市卫健委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执行公文签发程序时必须填写文件公开属性,随公文内容一同审核,同步完成。在网站发布的公文的公开属性必须为“主动公开”,并按权限发布。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2024年我委未印发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汉中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流程、“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委门户网站管理工作,推动网站有序发展。二是加强新媒体日常管理,明确新媒体开设、运营及管理责任主体、工作要求。委官方微信“健康汉中”全年累计发布信息34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和平台建设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24年拨付4000元用于网站功能建设和安全维护。

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纳入全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通报,推动对公开工作的重视、推进主动公开。

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业务能力,并进一步分解落实工作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还不够深入,学习培训范围仍需扩大;二是主动公开的理念还不够深入,公开力度还需加强;三是政策解读不够,解读方式单一,时效性还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一是将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参训人员范围,深化公开理念,提高工作水平;二是拟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强化工作联系,及时沟通督促,力争形成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不足夯实责任抓紧补短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