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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倍增的实施方案》(全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现就推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倍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方向,坚持创新驱动、项目牵引、量质齐升,坚持升级传统产业优存量、培育新兴产业扩增量、做大支柱产业强支撑,推动汉中制造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全面构建特色鲜明、结构优化、链群完整、竞争力强的现代制造业体系,努力实现工业倍增目标,着力打造全国绿色制造业基地和全省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为打造“四个在汉中”城市品牌、高质量建设“三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业链群更加完整,产业生态不断优化,工业经济总量在全省占比明显提高,力争规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200亿元以上,其中制造业产值达到2900亿元以上;规上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0%,工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超过35%,规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实现倍增。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产业集群建设。按照强产业链市场主导、弱产业链政府引导、全产业链创新融合的路径,推进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落实一条产业链一个包抓领导、一个工作规划、一个相对集中的承载空间、一套支持政策、一个工作专班、一个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一支产业发展基金“七个一”机制,编制产业链全景图,聚焦重点产业制定精准政策,补齐产业链短板,锻造产业链长板,集中力量培育一批百亿级产业链,打造装备制造、现代材料、绿色食药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巩固提升产业竞争优势。(各产业链牵头部门负责,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做强四大支柱产业。航空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整机制造、零部件配套、航电设备、无人机制造、通航装备、飞机维修服务等,加快构建“西汉蓉”航空产业带;金属材料业重点发展优特钢材、钢制品、锌基合金、钛材、钒材等,延长产业链条,打造西部重要的金属材料产业集群;绿色食品业重点发展功能食品、保健食品、休闲食品等,推进特色产品精端化、酒水饮料多元化、传统食品规模化,提高“味见汉中”品牌知名度,建设优质有机绿色食品供给基地;医药制造业重点发展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成药、高端原料药和仿制药等,扩大“汉八味”精深加工利用,打造“汉方药都”品牌。到2025年,力争航空装备制造业、绿色食品业规模分别达到600亿元,金属材料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医药制造业规模达到400亿元。

壮大三个成长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及滚动功能部件、精密复杂刀具、仪器仪表、输配电装备、医疗器械等,加快向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转型;非金属材料业重点发展硅材、新型建材及高端装饰材料等,推动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发展服饰加工、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等,完善设计、电子商务等产业配套,加速形成集聚效应。到2025年,力争精密装备制造业规模达到300亿元、非金属材料业规模达到200亿元、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

布局四个新兴产业。绿色能源产业重点加快推动天然气页岩气开发利用,扩大核燃料产能,推进氢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化布局,建设绿色清洁能源基地;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围绕智能终端、工业自动化设备、5G通信和高端消费电子等市场,布局发展电路类、机电类、传感类、通信类元器件产业,健全配套体系,逐步形成基础电子元器件和核心零部件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汽车电子、动力电池、充电桩等配套产品,积极引进新能源整车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增材制造产业重点发展增材制造装备、增材制造专用材料以及增材制造核心器件等,推进增材制造研究中心建设,加快产业化应用。到2025年,力争绿色能源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电子信息、增材制造、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

(二)大力培育创新生态。建立科技创新产业链“链长”制,搭建“科技鹊桥”,加快秦巴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西交大汉中科技园等重大产学研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创新联合体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布局汉中,推动创新链高效服务产业链。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每年新增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20个以上,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80户。到2025年,力争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达到3个以上、省级达到15个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6%。(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局、市科协、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区、经开区及滨江新区落实)

(三)加大招大引强力度。按照链合发展思路,树立投行思维,制定重点产业链招商指南,围绕价值链中高端谋划新项目、招引新产业。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经济圈和西安都市圈产业协作,积极参与全省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强化与央企、省企合作,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项目落户汉中。“十四五”期间,全市年均招商引资合同项目中制造业项目数占比不低于40%、制造业到位资金占比不低于40%。(市经合局牵头负责,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进产业数字化,实施“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工程,加快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2-3个,推动1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积极创建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培育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鼓励企业发展工业设计、定制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型制造,积极培育制造业新模式和新业态。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计划,每年市级工业重点项目不少于100个,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企业培育护航行动,做优做实“管家”式帮扶,推动更多企业“小升规”。加强龙头企业培育,“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立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大力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小巨人”和专精特新企业。成立重点产业发展联盟,定期举办产业发展论坛、企业家“沙龙”、供应链对接等活动,带动上中下游企业融通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5户,省级专精特新和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突破200户,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1500户,年产值过百亿元、五十亿元和十亿元企业,分别达到3户、10户和50户以上。(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六)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贯彻产城融合理念,推动重点工业集中区与毗邻城镇(区)统筹规划、协同发展,全力打造汉中经开区、高新区、航空智慧新城、勉县工业集中区4个千亿级产业平台。开展“设施提标、产业提级、服务提质”行动,加快推进园区管理和运营模式改革,加大标准化厂房等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力度,积极引导规划设计、环评检验、金融科技等生产性服务机构入驻园区,建立完善园区投融资、创新创业孵化和一体化服务平台,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型产业综合体。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利益分配机制,支持山区县发展“飞地经济”。每年新增标准化厂房50万平方米以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工业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工业倍增工作,定期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推动,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工业倍增考核指标体系,实施量化考核,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市委督查办、市考核办等部门配合,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二)强化金融支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汉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引入风投创投产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业态,完善“金融超市”功能,实现小额贷款现场办理或线上办理。将制造业发展基金规模增加到100亿元,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性担保体系作用,探索建立制造业融资担保风险资金池,落实担保贷款代偿损失银政分担政策,500万元及以下担保费率降至0.8%,500-1000万元担保费率降至1%。全市制造业企业贷款余额年均增长20%以上。优化纾困资金运营模式,解决企业还旧贷新短期流动性困境。完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中心和上市挂牌孵化基地,支持制造业企业上市。到2025年,培育上市企业10户。(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市财政局、汉中银保监分局、市投控集团等部门配合,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三)保障工业用地。优化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加大工业用地储备,优先安排重点工业园区满园扩园用地计划。建立重大工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优先保障高新技术项目和重大制造业项目用地需求。积极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探索M0新型产业用地供给,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完善工业用地亩均产出、投资、能耗等评价机制,盘活批后停建、缓建及未建等存量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支持符合城市规划、产业政策和安全环保要求的城区制造业企业零增地技改扩能,依法依规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四)做强人才支撑。实施天汉精英计划,建立便捷高效人才引进新模式,完善和落实购房补贴、家属随迁、体检就医、子女入学、人才公寓等支持政策,健全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引进100名以上“高精尖缺”领军人才。每年组织企业家赴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更新经验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办学、“订单式”培养等模式,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工队伍。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形成尊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配合,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五)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水、电、气、运、讯等生产要素供给,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坚持事不过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理念,开展专班专组专员亲商助企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全面实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行联合检查,优化执法方式,让企业心无旁骛抓生产、谋发展。定期开展惠企政策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打造最优产业生态。(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区及经开区落实)

附件:1.工业倍增十条支持政策

2.汉中市工业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工业倍增十条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扩大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亿元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各县区要设立或配套增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快发展。

二、鼓励技术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对中央和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来汉设立科研、检测实验机构等平台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对当年开工当年投产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统计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扶持企业做大。对首次纳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在省上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年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且上缴税费总额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5%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层100万元、200万元;对率先实现倍增目标的产值过1亿元、10亿元以上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层50万元、100万元;对市内工业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展会,给予运费、展位费补助;对通过认定和考核的重点产业发展联盟每年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四、加强示范引领。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智能制造、绿色工厂(园区)、工业强基、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或平台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以及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平台)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取得军工“三证”之一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五、支持招商引资。对新引进的投资5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并纳入统计后,一次性奖励引进县区(园区)100万元;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含本地企业新建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扶持政策;对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类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的,项目投产后,前三年免租金,后两年租金减半。

六、推动园区升级。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省级工业集中区,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建三层及以上标准化厂房并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的工业集中区,按100元/平方米给予园区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主动退城入园的企业,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降低融资成本。对本地企业通过合法金融或类金融机构融资(需还本付息)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扩能升级项目,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在主板、创业板或科创板首次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首次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在上市前分阶段拨付到位。

八、降低用地成本。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可按分期付款方式缴纳,首次缴纳50%,其余款项一年内缴清;对制造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的,经核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九、设立突出贡献奖。每年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奖励为工业倍增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定期组织优秀企业家免费体检和赴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十、强化鼓励激励。对获得全市年度发展循环工业考核先进县区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工业强县”的县区,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2025年前完成工业倍增目标的县区(园区),按其产值在全市总量占比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以上政策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落实举措,一年一评估、一年一完善。县区、园区获得的奖励资金,可直接奖励到有功人员。涉及的政策与其他已出台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

附件2

汉中市工业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考核办常务副主任

市发改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市工信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人社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经合局局长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局长

市金融办主任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局长

汉中供电局局长

市投控集团董事长

地电汉中分公司总经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智慧新城、滨江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工业经济倍增工作;根据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任务分工,督促工作进度,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