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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汉中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汉中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传播城管动态,展示城管特色,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汉中城市管理”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945条,公开机构职能信息4条,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分工信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按时间节点要求发布公告内容、具体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认真办理并公开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28件。全年收到并办结市长信箱16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均在时限内办结。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编制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平台便民等关键环节,紧扣城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公开质效;聚焦城管民生实事,以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多渠道公开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设治理、占道经营管控、垃圾分类管理、市政设施维护、城管执法程序等群众关切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管理,落实专人运维,及时排查发布信息错误、定期开展安全检测,确保平台稳定运行。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采、编、审、签、发全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及“三审三校”制度,从严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对照省、市巡检反馈问题短板,常态化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动态监测巡查,及时整改问题,筑牢信息安全防线,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事项办理过程、结果的法定公示公开工作,通过相关媒体、“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面公开。积极参加全市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37(含自备井)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 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 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条款的理解把握和实践运用不够精准到位,在处置复杂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对策略与实操能力尚需进一步锤炼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与培训,聚焦核心条款、疑难情形、典型案例,通过集中研讨、案例剖析、模拟办理等方式,加深对《条例》细节的理解与精准运用,夯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基础。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会商、答复、归档全流程规范,建立复杂申请集体会商机制,对涉及多科室、多领域、敏感事项的申请,提前研判、依法依规答复,以实战化练兵推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处置技巧,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