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市政府2023年6月11日研究决定:

李波同志任汉中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敏同志任汉中市政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杨恒同志任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力同志任汉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何洪同志任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邵洁同志任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

陈建华同志任汉中市中心医院院长;

杜永波同志任汉中市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晓康、张兴华同志任汉中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惊涛同志任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袁继福同志任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沙明亮、吕海刚同志任汉中疗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学忠同志汉中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丁晖同志汉中市政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波同志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殷平彦同志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汉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陆敏同志汉中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复来同志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国强同志汉中市中心医院(汉中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李惊涛同志汉中市中心医院(汉中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洪园、周新立、杨艳、吴伟同志汉中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丁小春同志汉中市中医医院总会计师职务;

杜永波同志汉中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陈建华同志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院长职务;

李整社同志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夏彦成汉中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汉中市住房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汉政任字〔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