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城固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突破年决策部署,聚焦采购当事人关切,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认真落实各项减负优惠政策。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条件承诺制,对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实行“承诺+信用管理”,不再要求供应商单独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免费发放采购文件和标书,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投标(响应)和履约保证金,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推行电子保函替代政府采购投标(响应)和履约保证金,加大信用担保运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引导采购人采购创新产品、绿色节能产品、扶贫产品等,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继续延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预付款的,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的40%。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加强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采购评审、电子保函、投诉处理、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资金支付、信息公告在线完成。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规则,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封闭式运行和信息共享共用。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常态化征集入驻供应商,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加大采购透明度。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均按统一格式和规定时限,在省财政厅指定媒体发布各类采购公告、公示等信息。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对属于职责范围内、可以明确回复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详细告知咨询渠道;对无法回复的,告知原因,确保采购当事人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