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函〔2020〕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103号)精神,现就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弃、寸土不闲”思想,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查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逐宗调查核实,分门别类,形成台账。逐宗逐地块分析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及闲置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逐宗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时间,分类依法限期处置到位。建立宗地位置、目标任务、处置措施、整改时限、处置责任人的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处置一宗、销号一宗。杜绝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除涉法涉诉土地外)。

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对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县区,除国家和省上重点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及扶贫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直至完成处置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汉中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各成员单位一名副县级领导或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成立工作专班督导组,分别由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名副县级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对县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四、工作进度及内容

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期半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摸排并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年底前,各县区(管委会)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现状、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全面摸排,倒排时间,逐宗分析,一地一策,分类提出处置意见,特别是对一些“圈而不建”,造成土地长期闲置的项目要从严处置。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1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40%以上,各县区完成年初下达的处置任务。

第二阶段为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根据清查和整治情况,加大处置和整改力度,到2021年3月底前,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3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50%以上。同时,严格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转变“重增量、轻存量”观念,进一步完善处置政策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土地利用的政策执行情况和制度完善情况进行自查和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挖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改变土地粗放利用和闲置浪费现状。

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结束后,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继续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工作专班督导组参加,成员单位配合,持续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到2021年年底前,除涉法涉诉外,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50%以上,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完毕;到2022年年底前,除涉法涉诉外,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全部处置完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点的重要举措抓实抓细。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抽调熟悉业务、作风过硬的同志从事专项整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同步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领导本辖区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跟踪督导。市专班要充分发挥督导组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全面掌握各县区(管委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要靠前指挥,协调解决,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工作进展和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遏制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