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要求各县区按照《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加强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在项目单位自评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苏陕扶贫协作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苏陕扶贫协作是中央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保障我市贫困县集中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2016年以来,我市共计拨付由江苏省设立的苏陕扶贫协作资金13亿元助力我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