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和“两定办法”的颁布实施,昭示着基金监管的体制环境、法治环境、制度环境、舆论环境、社会氛围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全市医保部门、医药机构必须充分认识这些变化,增强基金监管的信心和主动性,引导社会媒体与医保监管形成良性互动,构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陕西盛卓律师事务所陆海律师、陕西理工大学法学系张睿海教授、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职工生育科科长王敏就《条例》和“两定办法”及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进行授课。
培训要求全体参训人员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条例》和“两定办法”具体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中的常规性、基础性问题和现象,采取专题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善于思考总结,勇于破解难题。把相关知识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办法和举措,结合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对标《条例》和“两定办法”去研究理解,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真正使《条例》和“两定办法”成为全市医保系统和医药机构规范基金监管和基金使用的行为准则。(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