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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建立河湖长制“一令两函四单两报告”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近日,汉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河湖长制“一令两函四单两报告”工作制度(试行)》,形成了一套安排年度任务、推动工作开展、年终总结考评的规范动作。

“一令”即河长令。由河湖长制办公室起草,报送本级总河湖长签发,作为部署年度河湖长制全局性、重要性工作的载体,是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本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

“两函”即履职提示函、任务提示函。由河湖长制办公室起草,分别发送相应河湖长或河湖长制责任单位,提醒其履职尽责,尽快开展巡河活动或处理河湖突出问题的公文。

“四单”即任务交办单、问题督办单、问题销号单及工作通报单。由河湖长制办公室草拟,分别作为推动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行动以及完成问题清理整治的重要文件,切实发挥出了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职责。

“两报告”即工作述职报告、年度工作报告。每年底由下级河湖长、本级河长制责任单位撰写工作报告,并报上级河湖长和河湖长制办公室。作为上级河湖长了解下级河湖长、本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有力的促进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见效。(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