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政策关”。严格按照《办法》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在测评范围上,对各专项工作涉及的县区、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园区进行全覆盖测评;在测评内容上,按照“大任务变小、粗任务变细、虚任务变实”原则,紧紧围绕“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常态化调度推进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 问题和困难情况、从严从实开展考核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客观评价,督促各工作专项办公室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指导督促工作职能。
二是严把“程序关”。建立“发、收、汇、统、评”工作机制,采取点对点方式向各专项工作成员单位发放书面测评表,保证各参评单位在独立环境下打分评价,限时收集测评结果和各类意见建议,并按照分值权重汇总形成各专项工作办公室半年工作考评结果和意见建议工作台账,确保满意度测评工作务实高效、测评过程风清气正、测评结果客观公平。
三是严格“运用关”。对测评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反馈各专项工作办公室整改提高。测评结果将作为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计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专项工作办公室,将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其追赶超越奋斗奖,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报表彰。通过实施成员单位评价工作,将倒逼各各工作专项办公室把功夫下在平时,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方法,共同促进各级各部门切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履职尽责、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