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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司法局五项措施助推“无欠薪”城市创建

全市创建“无欠薪”城市工作动员会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制定五项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助推“无欠薪”城市创建。

一是开设“绿色通道”。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案件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免除对欠薪案件农民工的经济审查,在受理后1日内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

二是扩大援助范围。实现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案件市域内通办,不再刻板的执行属地管辖原则,实行农民工在市域内任何法律援助机构均可申请法律援助,最初受理的法律援助中心不得以不属于管辖地为由拒绝受理,受理后应在3日内转至有管辖权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三是加强案件调解。为了降低诉讼成本、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各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案件后,告知并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组织律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欠薪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可自行调解或根据实际情况联系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调解中,申请人需在平等协商基础上与欠薪企业、人员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快时间让农民工拿到欠薪,解决农民工的燃眉之急。

四是整合政法资源。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通力合作,认真落实《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汉中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互通互认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农民工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案件当天及时为农民工代书诉状,指导农民工申请立案,协调当地法院在接到农民工欠薪案件后第一时间立案。

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力度,市司法局及各县区司法局依托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条例》宣传,倡导“遵法守法光荣、违法欠薪可耻”的社会环境,开展“送法到工地、到企业”等活动,宣传欠薪违法的法律后果,督促用工主体增强法律意识,避免欠薪案件发生,确保汉中实现“无欠薪”城市创建目标。(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