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扎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陕西省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22日,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部署会,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等20多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陕西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办法(2022)》,对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产业发展、信息安全、创新发展、市民体验等9大类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进行任务分解,同时通报了2020年度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排名全省第四的评价结果。
会议要求各参会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客观真实地做好指标填报、以及案例提炼工作,准确全面体现我市2021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下一步,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将以此次评价工作为引领,高标准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切实提高智慧城市建设的便民惠民水平,推动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