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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

据悉,我市于近期圆满完成202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财政厅集中会审。该资产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39.12亿元,较上年增长7.88%,国有资产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充分保障单位履职需求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上,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明确要求,夯实任务。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做好账务处理、资产卡片录入、计提折旧等工作,明确资产报告编报范围、编报内容、数据填报口径和系统操作方法等事项,确保基础数据核对无误。

全面梳理,准确填报。要求各单位对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资产的构成、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准确完整编制资产报告,全口径反映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整体情况。

密切协作,合力推动。加强与交通、水利、市政、文物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类国有资产的清查核实,提高资产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挥国有资产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

加强审核,提升质量。组织多轮次集中会审,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审核把关,加强资产年报与月报、政府财务报告、部门决算、上年期末等数据的衔接比对,及时对年报会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修改完善,不断提升资产数据质量。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按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及时做好资产盘点,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资产卡片,加快推进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奋力开创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