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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商转公”政策将延长2年

目前,全市共发放贷款4.16亿元,为1226户家庭减少利息支出约7300万元

7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政策在今年9月到期后将延期2年执行,政策期限延长至2026年9月6日。

自2022年9月我市在省内创新性开展“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业务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商转公”贷款4.16亿元,为1226户家庭共减少利息支出约730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本市11家商业银行全面合作开展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

据了解,“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是一种新的公积金贷款产品,即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区域购房并办理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后,当该房产未结清商业贷款且抵押权仍归原商业银行所有的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将职工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至原商业银行,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并转换为低利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职工每月还贷压力,使广大职工实实在在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

“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先后被《第一财经》《21世纪经济报》《中国房地产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受到省委办公厅肯定,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