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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紧盯新污染物领域,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加强业务培训。将新污染物监管执法作为环境执法大练兵、环境执法稽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市、县两级执法骨干参加全省新污染物领域专项执法培训,围绕新污染物管控要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要求和新污染物环境执法实务等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质效。

全面梳理排查。印发《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新污染物领域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从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登记、排放管控要求落实、无害化替代等10个方面进行摸排,全面梳理形成辖区内新污染物领域企业清单。经排查,我市涉及新污染物企业均履行了申请登记,落实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信息共享要求,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建有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相关排放管控要求。

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要求。加强涉化学品进口、生产、销售、使用、排污治理等全生命周期监管执法,依法查处生产、加工使用淘汰类化学物质、未按规定登记新化学物质和超标排放新污染物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