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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扛牢秦岭生态保护政治责任 持之以恒推进“幸福园”建设

7月17日,全市“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努力建设生态城市”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在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三部门联合发布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锚定生态城市建设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全市优良水体占比100%,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保持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截至7月15日,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164天,排全省第三。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生态示范创建数全省第一。

在水质保护方面,完成汉江、嘉陵江3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6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提升至50.8%。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99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新批准设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3个,9个县(区)形成“一用一备”安全供水格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深化臭氧防治、“冬病夏治”行动,持续推进天然气发展扩面提质,上半年新增市政燃气管网101.2公里、天然气用户4.8万户、供热面积14.82万平方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5.2%;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运车辆499辆。767家工业源、186家扬尘源、71.28万个移动源纳入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并落实动态管理。在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防控方面,完成22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并落实动态管理,6个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全部达标。组织开展专项执法6次,立案处罚34起,受理处置环境信访237起,受理率、办结率100%,突发环境事件保持“零记录”。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19%。

我市坚持以“林(山)长制”为抓手,全面“扩绿”、铁腕“护绿”、多维“兴绿”,林业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林草湿地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两年来实施营造林95.98万亩、带动“四旁”义务植树1994.76万株。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一树一档、一树一责任人”管护机制和专家库,24325株古树落实挂牌分级保护。留坝县石窑坝古银杏入选全国最美古树,西乡县蒋家坝黑壳楠古树群入选全国最美古树群。成功拔除1个松材线虫病疫区和20个疫点镇,汉中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荣获国家林草局先进表彰。创新建立“林(山)长+重点工作”推进机制、林(山)长制“三单两函”运行机制和“林(山)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警长”协作机制,设立9家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和“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出台《汉中市湿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市朱鹮、羚牛、秦岭大熊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实现恢复性增长,市域内朱鹮种群数量扩大到7000多只。秦岭石蝴蝶保护与野外回归研究、佛坪县大熊猫保护入选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商业性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理赔机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我市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统筹推进,全年水生态环境持续保持优良,汉江汉中段入选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用实际行动兑现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庄严承诺。在建设“幸福园”的过程中,我市坚持柔性治水,依托天然江滩修复生态岛屿,保护原生态动植物种群,构建起绿柳拂堤、河湖相通的湿地系统复合生态链。实施仿生鱼道建设,翻板闸上下游2.3公里的滩地溪流平顺衔接为鱼类洄游通道,成为国内“仿自然旁路型”鱼道投入正常使用的典型案例。新增绿地24000平方米,补栽银穗芒等植物8500平方米,建成休闲步道16公里、景观栈道6.2公里,形成132万平方米生态湿地与314种植物、90余种鸟类、30多种鱼类共生的生态系统。持续提升网格化精细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群众休闲观光环境、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深度开发湿地公园水域资源,通过举办帆船展示、中国桨板超级联赛等活动,年接待游客超百万人次,有效带动了滨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