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方法,最大限度释放人民调解的工作效能。“十四五”期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1276件,调解成功率达98.16%,协议履行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健全组织网络,筑牢调解工作根基。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487个。其中镇(街道)177个,村(社区)调委会221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4个,鼓励并引导群众威信高、调解能力强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创建了38个个人调解室。全市已构建起以镇级调委会为主导,村级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个人调解室为窗口的覆盖城乡、层次多元、领域广泛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专业调解队伍。将30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吸纳到人民调解队伍中,全市共评定等级调解员2783名,吸纳优秀调解员3983名,为“点单式”调解提供人才支撑。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研讨交流、案例评析、技能比武等活动,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市各级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800余期,线上线下培训调解员达7.2万余人次,全市共有23个调解组织、26名人民调解员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健全工作机制,实现纠纷闭环管理。固化并严格执行村调委会每周一次、司法所每半月一次、县区司法局每月一次的定期普遍排查制度。组织动员广大司法行政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下沉一线,深入农户院坝、走进田间地头、融入社区楼宇,精准掌握民情民意、敏锐感知风险苗头,将各类风险隐患排准查全,将矛盾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持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动态分析研判会,对排查收集的信息进行深度梳理和集中“会诊”,实现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根据纠纷的复杂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科学划分“红、黄、蓝”三色风险等级,精准制定化解策略。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尤其是跨区域、跨行业以及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会同同级综治中心推行巡回、提级调解,推动调解资源下沉,实现调解关口前移,构建上下贯通、协同发力、有效化解的工作体系。对受理的每一起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策、动态跟踪、销号管理的精细化管控。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后续履行监督,及时核实协议履行效果,听取当事人反馈意见,巩固调解成果,构建从风险预警、介入调解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完整工作闭环。
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源头预防基石。坚持调解工作开展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将普法宣传深度融入调解全过程。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直观地展现人民调解具有的便捷、灵活、成本低、不伤和气等独特优势,持续提升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度、信任度和首选率,引导他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
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调解质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汉中实情、富有地域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创新并推广了小微矛盾纠纷“随手调”、及时回应群众的人民调解回音壁、集中议事的院坝说事会、跨界纠纷的边界地区联排联调、分类处置的“五定四分”工作法、服务群众流动调解小分队等一系列接地气、效果好、易推广的工作方法。这些创新举措,有效激活了基层调解工作的活力,提升了调解工作的质效和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