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我市出台公积金新政力促住房消费

1月13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年伊始,我市聚焦破解职工购房提取、贷款等环节的难点问题,推出四项优化举措,进一步提升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和普惠性,为住房消费市场注入强劲动力。

此次推出的新政,主要聚焦购房提取、贷款担保、代际互助及异地贷款四大领域。具体而言,取消了购房提取年限限制,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后,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受原购房时间约束,提取总额以房屋实际交易价格为限且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同时,政策放宽了担保人提取限制,担保期内担保人可提取账户中超出担保责任额度的资金,仅要求留存金额不低于应承担担保额。

此外,“代际互助”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展,缴存人及直系亲属可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优先)和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住房贷款余额且累计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异地贷款政策也同步调整,异地缴存职工在无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最多可申请两次本地公积金贷款,与本地职工享有同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