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确保《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全面、准确、有效施行,4月23日,市数据局举办了全市《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培训会。培训特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运营中心数据管理部主任黄颖纯老师作专题授课。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90余人参加培训。
作为我国首部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通的行政法规,《条例》从国家层面系统性明确了政务数据共享的体制、路径、规则、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为打通“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会共享”堵点,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标志着政务数据共享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对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与政务服务效能具有里程碑意义。
授课老师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落地实施路径及关键难点突破等方面,开展了系统解读与专题辅导,为我市干部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中精准把握政策边界、提升数据赋能政府治理效能提供了清晰的理论指导与实操建议。市数据局立足《条例》要求和本市实际,对2026年全市数据共享开发利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围绕政务数据编目、归集、共享以及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内容,开展了系统性指导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政策高度,又有实操深度,有效促进参会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与把握,解决工作中的困惑和疑虑,进一步强化各县区、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意识,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市数据局将按照省数政局和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发挥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组织做好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数据供需对接、数据合规利用等各项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