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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年2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证正常经济社会运行,根据我市整体为低风险地区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当前形势及总体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经济社会发展是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幸福生活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经过艰苦努力,目前疫情防控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我市总体上属于低风险地区。但是全国、全省的防控“拐点”尚未到来,防控仍处在关键阶段,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根据汉中整体为低风险地区的实际,尽快将防控策略调整到外防输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上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忧患意识,再接再厉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增强紧迫意识,不折不扣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聚焦全年追赶超越、建设“三市”目标,推进“六个三”战略部署,做实“三个六”重点支撑,培育“四个在汉中”增长新动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二、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

  (一)强化“外防输入”策略。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继续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对来汉返汉人员推行健康二维码信息登记,开展健康服务,实现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做到重点人员不脱管、工作衔接不脱节,把好来汉返汉人员进入我市第一道关口,严防疫情输入。

  (二)强化人员分类管控。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来汉返汉人员全面推行健康二维码信息登记,每天上下班进行体温测量和体温数据登记。对市外低风险地区来汉返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验证为绿码的不再居家观察;对市外中风险地区来汉返汉人员,验证为黄码的由所在单位和社区监督自行居家隔离14天;对市外高风险地区来汉返汉人员,验证为红码的由所在单位和社区尽快联系疾控机构,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专人专车转送发热门诊就诊。

  (三)强化社区(村组)管控。在现有网格化、专业化、地毯式排查管控的基础上,继续巩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成果,村(居)委会、小区物业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小区内所有人员健康管理,对来汉返汉人员进行健康二维码查验、跟踪管理。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者安排专人专车立即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排查;继续落实电梯、楼道、社区活动室等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督促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复业复市后的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防控责任落实。

  (四)强化复工企业管控。复工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和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封闭式管理,确定疫情监督员和最小防控单元疫情防控责任人,设立临时隔离场所,保持工作场所自然通风,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实行分区作业、倒班制和分散就餐,减少员工聚集,做好员工个人防护,指派专人每天负责进出人员健康二维码查验和体温检测登记,对缺勤人员进行健康状况追踪。发现可疑症状员工,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和街办、社区、园区,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将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五)强化行业防控责任。坚持“管行业、管防控,管生产、管防控”,全面落实各行各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各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对于人流量大、人群密集的车站、机场、文化旅游、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场所和单位,以及空间相对密闭和人员聚集的监管羁押场所、地下矿井、生产车间等,落实定时通风、消毒和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实行分散就餐,减少会议、活动次数,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和网上办公。

  (六)强化个人健康管理。加强健康教育,增强公民个人健康责任意识,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就近发热门诊排查,不得随意走动流动,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七)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各级疾控机构要积极、主动、有效做好辖区内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各级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治,及早识别可疑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出院随访制度,防止出院人员交叉感染。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保持警惕、规范流程,持续做好医务人员科学防护和培训,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有序开放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八)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县域是统筹两项工作的单元,村、社区和社会法人单位是基础细胞。各县区、镇办、村(社区)要发挥组织优势,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辖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防线。各单位在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必须服从属地管理,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三、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面复工复产。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全产业链协调运行调度机制,成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坚持“一企一策”,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资金、原材料供应以及用工、用水、用电等方面的需求,促进企业应复尽复。

  (二)落实纾困政策。对于中、省、市已经出台的财政、金融、就业、民生政策措施,要采取分类汇编、设立咨询热线等方式,加强宣传、精准对接、送政策上门、及时兑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要加强项目谋划,争取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纳入中省政策支持范畴,用好用足用活中省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要落实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组织企业供需对接,继续在完善细化政策扶持上下功夫,解决突出困难和矛盾。

  (三)加快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专项推进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一项目一策,实施重点项目包联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动重点项目按时复工开工。对于续建项目,要指导和支持项目业主尽快复工,帮助解决防控物资缺乏等困难,尽快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对于新开工项目,要完善容缺后补机制,加快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具备条件马上开工。对于储备项目,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观望态度,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快落地。

  (四)恢复交通秩序。全面有序恢复市内各类交通运输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运营,运输站场及交通工具严格按照《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落实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按规定控制客座率。从事客运服务人员上岗时必须进行健康二维码查验和体温检测登记,全程佩戴口罩、手套。所有乘客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进站测温、上车复测的体温检测制度。

  (五)恢复市场经营。全面恢复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等市场经营活动。其中,小餐饮点疫情期间使用一次性餐具,只许外卖打包,不准店内就餐;理发业倡导预约,只许剪发,暂不准烫染发。所有从业人员及入店顾客一律戴口罩、检测体温和查验健康二维码。所有场所要定时做好通风、消毒,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开展员工个人防护培训和健康监测,实行人员限流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各类酒店、宾馆建立住宿人员健康二维码查验制度,发现异常人员就地隔离,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排查,报告疾控部门和街办、社区、园区,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六)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陕西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精准脱贫等三场硬仗的《行动方案》,深入分析疫情影响,精准务实施策,补短板、强弱项,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支持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同时,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杜绝因疫返贫,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当前,要把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和就近就地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防止因务工不畅带来家庭收入减少甚至返贫。

  (七)抓好农业生产。不失时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支持帮助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企业加快复产,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提供整村、整社(合作社)统一集中送货上门服务,全力保障好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业合作社等生产需求;重点做好田间技术指导,支持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安全有序抢播抢种,稳定种植面积,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加大春季疫苗集中接种力度,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八)积极促进消费。要超前谋划应对疫情结束后可能迅速释放的消费需求,大力推进传统消费提档升级,按照“小型、分散、间隔、可控”的原则,推动文旅产业强势复苏,认真谋划筹备“油菜花节”等节庆活动,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要发展壮大健康、养老、抚育、家政服务业,努力弥补疫情期间的缺口。要积极扩大新兴消费,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等新经济,培育智能制造、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无人配送、数字生活等新业态。

  (九)深化对外开放。大力开展“不见面招商”,深入推动“央企进汉”“民企进汉”“汉商回归”,通过线上办公、微信和电话沟通等形式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商洽具体合作内容,帮助企业做好办证、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档、不掉线。积极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全力保市场、保份额、保订单。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增强客商在汉长期投资经营信心。

  (十)保障基本民生。全面落实综合性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农村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统筹做好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好生活物资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基本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鼓励灵活就业,确保重点群体稳岗就业增收;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全面开展线上授课、线上辅导、线上答疑、线上自习,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学校正常教学的影响;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网上办理各项业务,推行各类证照免费寄递、自助查询、网络配送等便利化服务;有序开放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实行预约限流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研判,细化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措施,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谨慎之心,站位一线、勇当先锋、靠前指挥,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次大战和大考,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安排,建立健全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台账,完善状书图,分解责任,逐条逐项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实行市县常委包片、市县政府领导管线、其他市县级领导抓点的领导推进机制,市、县、镇分层落实领导包抓企业、项目责任,要抽调干部到企业和项目驻点,既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又抓好复工复产帮扶。要推动资源和力量下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大督查力度,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快报评比,形成追赶超越态势,尤其要派出若干联合游动检查组,深入村社区、工厂、项目现场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讲述好各条战线顽强战疫的感人事迹,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环境氛围。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主动做好心理疏导,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深入宣传中省市在防控疫情、稳定投资、服务企业、保供稳价、保障民生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四)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问责机制,对在疫情防控和推进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根据情况分层分级予以表彰和嘉奖,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汉中市有序恢复行业经营负面清单

  一、暂停营业类

  社区活动室、美容、洗浴、足浴、游泳、保健推拿、网吧、影剧院、KTV、棋牌室、游艺厅、线下培训机构(含早教)、宗教活动场所、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和中风险地区的地下商场。

  二、严格管控类

  1、承担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地上商场、超市、大型商贸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低风险地区要全面开业经营,中风险地区有序开业经营。

  2、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酒吧、咖啡吧、茶室,在严格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和科学合理控制人流的基础上,低风险地区要全面开业经营,中风险地区有序开业经营。

  3、大中酒店、宾馆、餐饮等住宿餐饮行业,低风险地区要全面开业经营,中风险地区有序开业经营。就餐实行自助分餐制,鼓励外带、外卖、团餐配送等方式供餐,禁止聚集性就餐。小餐饮店(馆)一律实行外带、外卖等方式供餐,严禁在餐馆(店)内用餐。农家乐、“汉家乐”在严格控制就餐规模、实行分餐制的基础上,有序开业经营。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在无接触售卖的前提下,全面开业经营,并严格控制店内消费人员总量。

  5、理发店要实行顾客预约登记制度,实行错时理发,不得形成人员聚集,暂不提供染(烫)发服务。低风险地区全面开业经营,中风险地区有序开业经营。

  6、汽车销售、汽车修理厂,低风险地区全面开业经营,中风险地区有序开业经营。

  三、防控要求

  恢复营业或开放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本行业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中省有统一要求的,按照中省最新要求执行。

  其余行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开业经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附件2

汉中市重点行业区域疫情防控规范要求

  一、工业企业

  (一)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及个人防护指导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全面建立职工健康台账。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含健康二维码查验)。

  2.落实健康状况报告。复工企业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镇办、村社区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3.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4.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并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二)营造健康工作环境

  1.加强出入登记管理。复工企业要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入口处张贴“未戴口罩严禁入内”“发热病人谢绝入内”等醒目的疫情防控提示。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含健康二维码查验)。要严格管控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严格筛查,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2.保持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适当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3.保障消毒设施齐全。工作场所应配备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4.做好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5.减少聚集性活动。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严格精减会议,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6.严格安全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分时段供餐或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7.做好医疗服务保障。设立医务室的单位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流行病学调查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单位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8.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三)积极应对异常情况处置

  1.设立独立隔离区域。当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2.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3.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二、矿山企业

  1.安排专人负责员工健康监测工作,设立临时隔离场所。上岗员工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含健康二维码查验),体温≥37.3℃者就地隔离,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推送所在社区。对来自疫区严重地区的返岗人员,隔离观察14天,同时做好健康监测。

  2.建立消毒制度,每日对矿山井下设施设备、楼梯、卫生间、洗漱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禁止采用高浓度酒精、过氧乙酸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消毒。

  3.减少人员聚集。矿业公司尽量采用电话、视频等远程会议方式,组织调度会、班前会等必须会议;错峰就餐;在宿舍居住期间避免互相走动。

  4.加强矿山通风及个人防护。所有地下矿山必须确保机械通风系统健全完善,并确保正常运行。井下作业时佩戴矿用KN95/KP95及以上防尘口罩。

  5.建立疫情防控责任制。成立集团公司、矿井、科室区队及班组等不同级别疫情防控小组,确保责任到位,分工到人。

  三、银行网点

  1.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要求客户办理业务时务必佩戴口罩。营业网点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

  2.安排专人负责员工、客户健康监测(含健康二维码查验)工作。设立临时隔离场所,体温≥37.3℃者禁止上岗或进入大厅,就地隔离,安排专人专车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3.对取号机、柜台柜面、ATM机等公用物品设施进行物体表面擦拭消毒,每日2次。在服务柜台提供免洗手消毒剂,提醒顾客办理业务前后进行手消。

  4.推荐在ATM机办理业务,必须在柜台办理时,控制等候客户数量并提醒其保持安全距离。

  5.加强通风换气,定期清洁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管路。

  四、商场超市

  1.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要求顾客进入商场超市时务必佩戴口罩,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

  2.安排专人负责员工、顾客健康监测(含健康二维码查验)工作。设立临时隔离场所,体温≥37.3℃者禁止上岗或进入,就地隔离,安排专人专车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3.商场超市要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方便员工和顾客进行手消。

  4.减少人员聚集,合理使用电梯;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等服务设施;减少集中会议,避免聚集堂食用餐。

  5.加强室内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使用空调通风者,要定期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运行管道和设备部件,保证供风安全。

  6.做好日常消毒。每日清洁消毒工作场所、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加强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定期对垃圾桶、卫生洁具、工作服等进行消毒处理。

  7.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超市地面、生鲜加工区、下水道口、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必须满足卫生要求。对产生的垃圾要在专门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8.优先采用无线扫码等快捷支付方式。

  五、“两站一场”及交通工具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不得超过核载量的50%,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设立应急区域,配备体温计、口罩等物品。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乘客时,可在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

  3.严格体温监测,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含健康二维码查验)。体温≥37.3C的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根据实际情况,由专人专车就近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

  4.注意个人防护,司乘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每日做好健康监测,乘客必须佩戴口罩。

  5.所有载客车辆必须落实一班次一消杀,保持车内清洁通风换气。

  六、监狱、看守所、戒毒所

  1.疫情期间禁止接待家属探视,全面落实封闭管理。

  2.建立狱警、监狱工作人员和服刑人员健康档案,做好个人防护,安排专人负责体温检测(含健康二维码查验)工作,设立隔离房间。有人员出现发热≥37.3℃等可疑症状,就地隔离,由狱医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安排专人专车及时送至具备条件的监管场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具备条件的监管场所,要送往已做好安全警戒监管的定点医院。

  3.狱警等工作人员科学实施轮班制,减少人员流动。轮休期间不得外出或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做好个人防护。

  4.新入狱服刑人员应单独隔离14天后,方可与其他服刑人员统一管理。

  5.保持通风消毒,做好室内通风,至少每半日开窗通风30分钟以上;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配备机械换气通风设备;落实消毒措施,保持环境卫生。

  6.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功,要求所有人员在公共区域要佩戴口罩,互相保持距离。适当增加放风时间和频次,实施错峰就餐及分餐。

  7.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避免共用个人物品,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

  8.看守所、戒毒所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七、村组社区

  1.除14天内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村组、小区外,一律取消封闭,可根据自身实际实行出入人员管理。

  2.村委会、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所有人员健康管理,对来汉返汉人员进行健康二维码查验,跟踪管理;要落实责任人,督促监管重点地区流入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检测体温(含健康二维码查验),体温≥37.3℃及时报告。

  3.发现有发热症状者立即报告,并指定专人专车送就近发热门诊排查。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继续落实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

  5.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健康教育,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居家经常通风换气,外出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6.对出现散发病例的社区,进出人员和车辆分别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含健康二维码查验)及登记后,予以放行。排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落实居家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7.对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村组,要果断采取区域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待疫情解除后放开。

  八、公共场所

  1.落实防控责任。公园、广场、旅游景点、体育场馆、书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建立单位(主管部门)负总责的疫情防控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设立疫情防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疫情防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卫生管理。室内公共场所定期开门开窗通风换气,保证空调系统或排风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垃圾。

  3.全面做好消毒。每天定期对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取号机、柜台柜面、公共座椅等)进行擦拭消毒。

  4.维护卫生设施。确保场所内公用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5.张贴宣传告示。在酒店、宾馆、商超、银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入口处张贴宣传告示,提醒群众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拒绝不戴口罩人员入内。

  6.减少人群聚集。通过管控分流,控制进入酒店、商场、超市、银行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的人数,排队时顾客之间宜相距1.5米,优先采用预约登记、网络支付、打包外卖等方式降低人群密度。

  7.做好健康监测。场所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点并开展健康二维码查验,每日对所有从业人员和入场群众进行体温测量,出现可疑症状时立即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8.做好个人防护。场所从业人员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可以佩戴护目镜,工作服定期洗涤、消毒,自带餐具就餐。与他人交流时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9.加强就餐卫生。餐饮场所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采取分散就餐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10.设立应急区域。在酒店、商场、超市、宾馆等大型公共场所内设置应急隔离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按程序报告定点医院处置。

  九、个人防护

  1.减少聚集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和避免聚会聚餐,尽量减少外出,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活动。

  2.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与其他人员保持适度距离;从公共场所返回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3.保持健康习惯。居室勤开窗,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市场。家庭备置体温计、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

  4.做好健康监测。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老人、小孩的,要经常测量体温,随时掌握身体健康状况。

  5.疑似症状处置。家庭成员若出现如发热、乏力、胸闷、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患者的家庭成员应佩戴口罩,与无症状的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冠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果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