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职能转变,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本着成熟一项承接一项的原则,现将我市社会组织事项审批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接时间和事项:
从2020年5月1日起,我局正式承接由市民政局划转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及章程备案登记事项,市民政局不再受理。
二、取消社会团体筹建审批环节
根据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版及2018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社会团体登记时取消筹备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核发筹备批复,拟发起人获得名称预先核准后,符合登记条件,材料齐全可以直接报我局申请登记。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16-2639132
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