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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宁强县政府、略阳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市抽检发现境内嘉陵江宁强段水质铊监测数据超标。为科学处置该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消除事件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下游用水安全和公众生命健康,市政府决定于1月21日3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请宁强县、略阳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汉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汉政办函〔2020〕46号)相关要求,全力、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