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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0〕6号)以及《涉秦岭6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文件精神,按照整改一项、验收一项的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整改“汉中市《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尚未出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汉中市《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尚未出台

整改目标:制定出台《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整改措施:抓紧编制。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整改情况:2017年7月,我委启动《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6月14日,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会上审议了《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会后,我委及时与省发展改革委沟通对接,并结合实际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6月26日,《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通过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定。6月27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汉政发〔2018〕15号),明确秦岭的保护范围、功能区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自此,汉中市《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尚未出台问题已完成整改。2020年,市秦巴办对《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修编,新修编的规划已于2020年9月26日印发实施。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6-262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