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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部署,五届汉中市委第九轮巡察设立4个巡察组,对市委督查办公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医疗保障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等4个机关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202164日开始,75日结束。

二、巡察主要内容

本轮巡察工作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任务、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聚焦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检查党组(党委)践行“两个维护”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检查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检查党组(党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巡察主要方式

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座谈、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围绕巡察任务深入了解。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具体见附件),欢迎广大群众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接访地点:市委各巡察组驻地(市委党校)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中共汉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