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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2022—2023年秋冬季保障类企业(工程)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2022〕3号)和《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认定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对拟申报2022—2023年秋冬季保障类企业(工程)的名单和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公示结束后,名单及资料将报送至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工程)将由省厅进行公示。市政府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工程)持有异议,请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思媛     联系电话:(0916)2626058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

拟申报2022—2023年秋冬季保障类企业名单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类别

申请依据

1

汉台区

中节能(汉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民生保障类

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任务

2

汉台区

汉中市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民生保障类

危险废物治理

3

南郑区

汉中市城区热力有限公司(大河坎热源站)

民生保障类

直接向居民供暖保民生的企业

4

洋县

洋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民生保障类

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任务

5

勉县

汉中勉县尧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保障类

承担协同处置市政污泥

6

略阳

陕煤电力略阳有限公司

民生保障类

供电企业

7

经开区

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疫防灾类

防疫药品生产,且被工信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备注: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认定办法(试行)》(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10号)第五条规定,直接向居民供电供暖的保民生企业、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保民生企业、承担疫情防控药品制备且纳入省级及以上防疫防灾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防疫防灾企业,可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名单。


附件2

拟申报2022—2023年秋冬季保障类工程名单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类别

申请依据

1

汉台区

汉台区第二中学教学楼

学校

2023年应建设完成的学校

2

南郑区

汉中市中医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

医院

2023年应建设完成的医院

3

南郑区

两院一中心项目

重大工程项目

已列入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计划

4

南郑区

南郑区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项目

医院

2023年应建设完成的医院

5

南郑区

梁山大道(濂水河北-龙岗二路)供热管道工程

重大工程项目

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

6

洋县

洋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

医院

2023年应建设完成的医院

7

勉县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厚板及板坯连铸生产线)

重大工程项目

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

8

经开区

中航电测智能测控(汉中)产线能力建设项目

重大工程项目

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

9

经开区

汉中褒河智能物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

重大工程项目

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

10

经开区

汉王药业现代中药生产基地迁建项目

重大工程项目

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

11

经开区

中外中医药产业园项目

重大工程项目

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

12

经开区

汉中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重大工程项目

正在申请调整为2022

省级重点项目

13

经开区

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

重大工程项目

已列入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计划

14

经开区

格伯莱彻再生高分子材料产业园项目

重大工程项目

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

备注: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认定办法(试行)》(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10号)第五条规定列入当年省级和国家重点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下年内应建设完成的医院学校,可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工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