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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经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专班推荐,省工作专班初审,拟确定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西乡县峡口镇康宁社区原党总支部书记马建华、汉中兴汉新区第六幼儿园园长殷铭蔓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6月1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市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16-8885155

电子邮箱:927779898@qq.com

通信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市民宗局)

邮政编码:723001


           汉中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