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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南郑区 “镇案县审”提升办案质效

“该案定性不准确,条规适用不当。”

“此份证据未标明来源、取证手续不规范,请及时按照清单要求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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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中市南郑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协助审理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时,向对方反馈审理意见。

乡镇(街道)纪(工)委所查办案件涉案人员多为基层干部,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办案质效影响群众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

南郑区共有20个镇、2个街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质效的部署要求,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聚焦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痛点,扎实推进“镇案县审”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达不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因此,我们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立案审查调查且需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全部纳入提级审核范围,为案件质量把关。”12月10日,南郑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乐说。

具体工作中,南郑区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镇案县审”机制,进一步强化案件审理部门对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推行“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全面审核乡镇(街道)纪(工)委送审的案件,找出存在的问题后下发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今年以来,南郑区纪委监委共协审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198件,发现并反馈了600余个问题。

同时,南郑区纪委监委依托“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由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对其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进行把关,对案情复杂、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邀请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对事实定性、量纪处分等给予指导。

“跟着区纪委监委的同志一起办案,我不仅提升了审查调查取证的水平,还掌握了定性量纪的标准。”南郑区中所营街道纪工委干部王薇说。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少、事多、经验欠缺的现实难题,南郑区纪委监委通过以案代训、专题授课、以老带新等方式,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加强对案件查办实务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