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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5条政策措施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是最大的就业群体之一,事关发展稳定和千家万户。11月19日,记者从我市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兴业在汉中”,充分整合各类政策和资源,制定出台了《进一步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五条政策措施》,全方位打造就业服务平台,建立“进得来、留得住、易就业、好创业、能安居”的长效机制,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走进汉中、就业汉中、留在汉中、融入汉中,为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本次人才政策是我市首次针对高校毕业生提出的支持政策,从发放生活补助、补贴社会保险、提供安居保障、落实其他生活保障等方面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创业。首次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博士5年15万元、硕士和“双一流”本科生3年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企业新录用全日制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政府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为期3年的补贴;对汉中籍高校毕业生、陕西理工大学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或企业就业满一年,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按博士2万元、硕士或“双一流”本科5000元,陕西理工大学本科生3000的标准再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柔性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给予省内每人每年1万元,省外每人每年2万元的交通补贴。来我市自主创业或在企业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汉中籍毕业生)且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租赁。还可根据需求提供科研项目申报、子女教育需求、配偶就业、户籍办理等代办项目。

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鼓励应征入伍、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实施专项招聘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落实奖补政策方面,在汉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贷款、100万元的合伙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创业补贴等;在加大就业帮扶方面,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鼓励在汉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加大援助帮扶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我市从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依托专岗提供“一站式”服务等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周芳芳 房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