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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倾力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十三五”以来,我市财政部门切实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有效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全市财政节能环保支出累计完成61.56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加14.71亿元、增长31.4%。

持续加大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支持力度。2016年至2019年,我市财政部门累计投入28.86亿元,持续加大全市自然资源、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稳绿增绿生态保护项目支持力度,累计完成造林绿化61.23万亩,退耕还林14.6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048平方公里。积极支持各类保护区建设,全市累计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1处、森林公园9处、湿地公园3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处、风景名胜区7处、省级地质公园1处。

坚决打赢蓝天绿水青山净土保卫战。2016年至2019年,累计投入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03亿元,重点支持全市11个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11个县级垃圾填埋场全部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环境空气中SO2、NO2、CO、O3浓度总体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汉江、嘉陵江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大力支持重点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十三五”期间,投入各类综合创建活动7.87亿元,重点支持了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一江两岸湿地保护项目、县区水污染治理项目、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等,留坝县被授予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南郑区、城固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县。

支持市县两级环境监测、防控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财政累计投入8.8亿元,重点用于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和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站建设与监测,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在线监控平台系统升级等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医疗废物等危险性固体废物的处置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使全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得到了跨越式提升。

下一步,我市财政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个保卫战持续用力,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管理机制,促进环保治理质量持续提升。(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