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2026陕南民歌节暨“汉风秋韵”旅游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年多来,取得了多项标志性成果。
《条例》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民歌保护地方性法规,系全国首部民歌保护专项地方立法、陕西省文化领域首次协同立法,标志着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新阶段。为推动《条例》落地落细、见行见效,我市同步出台《实施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构建起立法引领、政策配套、项目支撑、经费保障的“四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为全省同类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汉中样板。
《条例》施行一年多来,我市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600余首原生民歌成功入藏中国国家版本馆,实现民歌资源从民间散存到国家级馆藏的历史性跨越。《镇巴民歌曲谱集成》首次系统梳理72种曲牌体系,填补了陕南民歌系统性整理空白,为后续研究、教学和创编提供了权威依据,是民歌系统整理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撒花调》等4首民歌纳入人教版音乐教材,推动陕南民歌进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从“口口相传”到“课堂传唱”的重要转变。同时,我市民歌精品创作斩获重要奖项,陕南民歌剧《刘子清的小事》荣获陕西省“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民歌创作精品迭出,新编民歌《哥哥那年刚十三》《家在汉中》等一批作品持续打磨提升,呈现出薪火相传的良好态势。全市培养了民歌类非遗传承人30人,8月29日成功举办陕南民歌大赛并选拔出20名优秀民歌手,新生代传承人彭光琴等持续活跃在直播传唱一线,国家级非遗“镇巴民歌”品牌辨识度持续强化,传承梯队建设和品牌打造持续加强。此外,镇巴民歌先后入选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镇巴县被授予“中国民间文化(民歌)艺术之乡”称号,略阳嘉陵江船工号子、留坝民歌纳入市级非遗名录,形成国家、省、市三级保护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