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汉中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汉中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1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实施“消费促进七大行动”,着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强化消费促进政策引领,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工作目标,努力建设毗邻地区消费强市。

一年强基础。消费设施不断改善,消费主体逐步完善,消费氛围日益浓厚。2023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完成725亿元,年增长10%以上;新增限上企业120家以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300家。

两年上台阶。流通网络持续完备,消费体验不断提升,消费环境优化升级。202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完成800亿元,年增长10%以上;新增限上企业130家以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430家。

三年大提升。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基本完善,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显著加强,城乡消费市场繁荣活跃。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完成880亿元,年增长10%以上;新增限上企业150家以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550家。

三、主要任务

(一)商品消费提档行动

1.刺激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强停车场、充电桩、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车或参与“以旧换新”,适当发放汽车消费券给予补贴。高质量办好汉中O2O国际汽车暨特色产品博览会,年参展企业不少于45家,年销售额不少于8000万,并保持逐年增长势头。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推出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增值服务等购车优惠,带动汽车消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2.促进家电消费。支持消费者购买I级能效绿色节能家电或参与“以旧换新”,引导家电销售企业联手品牌家电、家居建材市场开展促销活动。适当发放家电消费券给予补贴,促进家电消费逐年稳定增长。进一步支持“家电下乡”,扩大农村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3.扩大成品油消费。组织实施“十四五”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健全成品油零售网络。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扩大成品油消费。支持加油站开展便利店改造,新建并纳入限上企业统计加油站点10个以上。拓展非油品业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传统加油站建设新能源(充电、加气等)服务设施,提升综合能源补给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二)服务消费扩容行动

4.提振餐饮消费。持续举办餐饮消费季活动,支持县区打造以餐饮为主的特色街区。适当发放餐饮消费券,促进餐饮消费增长。开展“汉家菜”示范店推广评选,打造“汉家菜”示范店100家以上。加快推进面皮产业化建设,做靓“汉中面皮”特色美食名片,支持麻辣鸡、罐罐茶等地域特色餐饮向连锁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促进特色餐饮消费。加快餐饮企业数字化赋能,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发展“预制菜”新业态,培育3户龙头企业。建设中央厨房或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推动“中央厨房+”经营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5.扩大会展消费。加快推进汉中文化产业园建设,高质量办好汉中发展大会、天汉电子商务高峰论坛等大型活动,鼓励在汉举办国际、国内知名展会。重点支持举办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节、城固柑桔节、佛坪秦岭大熊猫文化旅游节、留坝紫柏山登山节暨栈道漂流节等特色节会。鼓励“走出去”参加丝博会、杨凌农高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活动,每年力争在汉举办省级或省级以上会展、活动3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

6.提升电商服务水平。鼓励消费品企业通过公共网络扩大商品销售,全市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额增速全省前列。深入推进电商进农村示范建设,开展“数商兴农”行动,支持县区建立电商直播基地,建立以电子商务、软件研发等为主的新业态孵化基地。支持传统业态转型升级,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精准孵化本土直播带货人才,用好直播互联模式,强化资源整合,推广“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网订店送、无接触配送等营销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7.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服务”、绿色低碳等新型消费,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有序发展在线教育,推广网络学习模式,推动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挖掘体育消费潜力,大力发展智能体育,培育在线健身等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普惠托育和家政服务,支持康养消费。鼓励发展智慧旅游,提升旅游消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促进服务消费与商品消费融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三)消费平台升级行动

8.推进特色商圈建设。通过规划引领、设施改造、业态优化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开发,打造场景式、品质化、潮流化特色商圈,拓展消费新空间。重点培育吾悦广场、万邦时代广场、海洋城、汉人老家街、天汉长街,推进天汉楼广场市场化运营,打造中心城区高品质商圈。鼓励县区培育县级商圈,发展社区便民商圈,全市新建或改建3条以上步行示范街,各县区培育1至2条特色步行街。培育一批以旅游体验、购物消费、美食体验等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和文旅消费聚集区。支持南关正街、中央商业大街、天汉印巷等步行街创建省级试点,打造消费网红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兴汉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9.打造精品特色集市。坚持商旅文体联动,大力弘扬两汉三国传统文化,支持中心城区、滨江新区、兴汉新区依托沿江自然景观、人文景点、餐饮聚集地,重点引入非遗、老字号、匠人手工等品牌,融合时尚、青春、潮流等元素,形成一批以网络好物、时尚音乐表演、沉浸式文化体验、本土匠人手工等为主题的精品市集,打造网红市场。鼓励各县区对现有集市进行升级改造,围绕文化创意、时尚休闲、餐饮美食、夜间经济等特色,引入多元业态,丰富消费场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兴汉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10.高频次举办促销活动。鼓励县区发放政府消费券,刺激消费意愿。持续开展“秦乐购”汉中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支持县区因地制宜举办商旅文融合促消费活动。鼓励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围绕传统节日、重点时段、消费旺季每年举办线上线下让利促销活动15场以上,活跃城乡消费。整合文商旅资源,推动文化、旅游与商业、资本、人才等融合化发展,形成“文化+旅游+商贸”的发展模式。依法适当放宽户外促销、临时占道和宣传广告等限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11.大力发展夜间经济。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陕商函〔2020〕188号),每年打造1个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文化消费产品供给。持续举办文游消费季活动,鼓励县区各培育1至2条夜间经济街区,繁荣夜间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12.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每年新建或改造县城综合商贸中心11个、镇级商贸中心11个。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加快建设京东(汉中)智能物流港、城固柳林智慧物流园等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发挥大型现代化物流园区聚集作用,辐射带动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县、镇、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现镇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有条件建制村电商寄递配送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四)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13.促进特色品牌消费。鼓励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品牌来汉发展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或授权代理商在汉设立区域首店、旗舰店、形象店,对纳入限上统计的给予奖励。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工作,每年打造5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品牌连锁进社区。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培育“汉字号”农产品区域品牌。实施《汉家菜烹饪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打造汉中美食品牌。促进家政行业提质扩容,做强“汉家妹子”家政品牌。全力支持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陕西老字号”。(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14.扩大中高端进口商品消费。加快建设汉中综合保税区,支持建设进口商品免税店。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支持企业开设O2O进口商品线下体验店、跨境保税自提店。鼓励进口商品进超市,设置专区、专柜,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支持企业参加消博会、进博会、广交会、融交会等重点经贸展会,扩大中高端消费品进口,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积极争取省级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汉中航空经开区管委会、汉中海关,各县区政府)

15.推广汉中名优特新产品。建立汉中名优特新产品目录,采取“展销+推介”模式,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小农户对接大市场,鼓励企业拓展农产品营销网络,对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天津、西安等重点城市、重点出入境口岸和境外设立的汉中名优地产品牌店、专柜(区)、示范店给予一定补贴。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扩大汉中名优产品销售,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积极争取省级补贴。办好“网上年货节”“双品购物节”等线上活动,全市每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0亿元以上,助力汉中名优特新农产品上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五)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16.培育商贸企业纳限入统。建立100户市级重点限额以上单位“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落实《陕西省限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完善潜力型、成长型企业信息,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升限”,提升限上企业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支持县区开展限额以上单位培育工作,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7.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等纾困解难政策,鼓励县区出台配套优惠措施,落实商贸流通企业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惠企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

1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21〕442号),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做优做强消费金融,支持金融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主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拓展消费市场。促进金融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消费、重点消费、大宗消费等领域聚集。(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六)市场供应保障行动

19.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完善市场运行监测制度,优化样本企业结构,扩大监测范围,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质量,全面客观实时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和消费状况。加强监测信息成果转化,持续做好商务预报平台信息发布,引导居民消费,维护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20.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和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卫健委《关于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陕商发〔2022〕14号),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杜绝层层加码。落实肉菜应急储备计划,督促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储备要求。健全市县两级保供体系,建立重点保供企业“白名单”制度,做好突发情况下储备应急投放,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稳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七)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21.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深化“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严格落实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营造满意放心消费环境。支持第三方机构应用大数据建立消费环境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2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大信用缺失惩罚力度,宣传和推广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曝光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稳步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商贸流通业稳增长专班要切实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定期开展调度,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推进该行动方案深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已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支持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示范引领和杠杆作用,对满足城乡便民消费场所用地予以支持保障,推动各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消费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体系。

(三)加强监督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对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消费促进工作推进和成效的督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推进迟缓的部门和县区进行通报、约谈。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作用,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消费新趋势,及时总结推广部门、县区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汉中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汉中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2023

2024

2025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8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25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0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8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2

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550家。

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300家以上。

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430家以上。

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550家以上。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3

高质量办好汉中O2O国际汽车暨特色产品博览会。

举办第四届汉中O2O国际汽车暨特色产品博览会。参展企业45家以上,销售额突破8000万元。

举办第五届汉中O2O国际汽车暨特色产品博览会。参展企业50家以上,销售额突破9500万元。

举办第六届汉中O2O国际汽车暨特色产品博览会。参展企业55家以上,销售额突破1.1亿元。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4

促进家电消费。

多频次发放家电消费券,全年限上家电销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0%

举办家电促销月,限上家电销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0%以上。

举办大型家电促销活动,限上家电销售企业销售同比增长15%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5

加快成品油站点建设,扩大成品油消费。

新建加油站点3个,并纳入限上企业统计。

新建加油站点5个,并纳入限上企业统计。

新建加油站点5个,并纳入限上企业统计。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6

做大做强汉家菜,打造汉家菜示范店100以上

打造汉家菜示范店不少于30家。

打造汉家菜示范店不少于30家。

打造汉家菜示范店不少于40家。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7

加快面皮产业化建设

打造龙头企业2户,全国一、二线城市布点10家面皮经营户。

打造龙头企业2户,全国一、二线城市布点30家面皮经营户。

打造龙头企业2户,全国一、二线城市布点60家面皮经营户。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8

推广预制菜新业态,打造龙头企业3户。

打造龙头企业1户,培育预制菜实施企业3户。

打造龙头企业1户,培育预制菜实施企业3户。

打造龙头企业1户,培育预制菜实施企业3户。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9

国家级、省级会展、活动在汉数量逐年提升。

承办省级或省级以上会展、活动3场以上。

承办省级或省级以上会展、活动4场以上。

承办省级或省级以上会展、活动5场以上。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经合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

10

发挥电商行业优势,建立电商直播基地,开展电商培训。

打造网销爆品1个,培养当地带货网红1名,开展电商直播培训300人以上。

新建直播基地1个,开展电商直播培训500人以上。

打造网红小镇或直播小镇1个,开展电商直播培训500人以上。

市商务局

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11

新建或改建步行街3以上

新建或改建步行街1条。

新建或改建步行街1条。

新建或改建步行街2条。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12

多频次举办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消费潜力,聚集消费人气。

全年举办各类大型促消费活动15场以上。

全年举办各类大型促消费活动15场以上。

全年举办各类大型促消费活动15场以上。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13

打造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3个。

打造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1个。

打造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1个。

打造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1个。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

14

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新建或改造县城综合商贸中心11个、乡镇商贸中心11个。

新建或改造县城综合商贸中心11个、乡镇商贸中心11个。

新建或改造县城综合商贸中心11个、乡镇商贸中心11个。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15

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5个。

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5个。

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5个。

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5个。

市商务局

汉台区、南郑区政府。

16

办好网上网上年货节”“双品购物节等线上促消费活动。

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线上促销活动,全市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0亿元以上。

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线上促销活动,全市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2.5亿元以上。

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线上促销活动,全市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5亿元以上。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