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规定,结合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要求,市政府组织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列入废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列入失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自失效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公布本县(区)、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文  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1

汉政发

〔2020〕24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城市节约用水奖惩办法的通知

2020.10.21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序号

文  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1

汉政办发〔2022〕42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8.17

2

汉政办函〔2025〕4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5.03.25

 

附件2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序号

文  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失效时间

1

汉政发

〔2020〕19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9.10

2025.10.10

2

汉政发

〔2024〕8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2.11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