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民宗委《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民宗发〔2024〕8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号至2024年12月28日。

县(区)名称

提前下达中央资金

(万元)

市级金额合计

(万元)

西乡县

70

550

勉  县

90

宁强县

160

略阳县

70

镇巴县

160

   

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切块到县区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0916-8885155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市政府1号楼



汉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