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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汉中市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陕发〔2017〕12号)和省金融办、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陕金融发〔2017〕7号)精神,加快挖掘和培育我市上市企业资源,有效助推我市经济追赶超越,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18—2020年,全市至少新增上市(主板、二板)企业1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其中,经开区至少新增上市企业1家,汉台区至少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各至少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各县区要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明确企业入库标准。到2018年末,全市重点培育的后备企业数量不低于30家,其中汉台区不低于5家,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经开区均不低于3家,宁强县、略阳县均不低于2家,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均不低于1家。以后每年,各县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存量均不低于2018年水平。

  (二)加快推进企业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约。2018年末,全市至少有20家企业与券商签订辅导协议,汉台区至少有3家企业与券商签订辅导或财务顾问协议,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经开区各至少有2家企业与券商签订辅导或财务顾问协议,其余县各至少有1家企业与券商签订辅导或财务顾问协议。以后每年,各县区存量签约企业数量均不低于2018年水平。

  (三)积极推动企业在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2018—2020年,全市至少有5家企业在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西乡县、经开区力争各至少有1家企业在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

  (四)大力支持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申请材料。2018—2020年,至少有3家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申请材料,汉台区、城固县、经开区各至少报送1家。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的政策。各县区要根据自身情况,参照省市相关文件,制定完善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奖补办法和扶持政策,明确对企业在改制上市各阶段的奖励补助额度,落实资金来源,减轻企业改制上市负担,并为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办理土地、税收、环保、房产等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企业改制上市进程。对国家级贫困县的企业,要降低获取奖补资金的条件门槛,制定特殊扶持政策。

  (二)全面、深入筛选优质企业资源。各县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企业资源的全面摸排,并参照挂牌上市的基本条件对企业进行筛选,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持续跟踪、动态管理。特别是对国家级贫困县的企业要全方位、无死角挖掘,并优先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三)逐一指导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对筛选的优质企业,各县区要按照行业、财务指标、上市进展等情况进行分类,并针对各企业在各挂牌上市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专门辅导方案,持续跟踪、协调有关部门和券商等中介机构予以化解。要积极引导、推动我市优质企业加强与上市公司、市场化基金等机构的合作,通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现上市。

  (四)加强资本市场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各县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资本市场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作用以及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案例,引导政府部门和企业更加重视上市工作。市金融办邀请陕西证监局等组织开设专题研修班,对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资本市场知识培训,讲解培育企业上市的流程和要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设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金融、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国资、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组成的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工作协调机构,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并每半年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

  (二)建立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企业改制上市目标、主要政策措施和阶段性任务。各县区要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企业,并加强指导和帮助。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金融办要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每季度组织券商等专业机构赴3个县区调研,走访当地优质上市后备企业,了解并指导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对各县区及企业反映的需要市级部门处理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和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对相关工作推进缓慢、阶段性任务完成不力的县区要持续跟踪督促,必要时在全市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企业上市、报送申请材料、辅导备案等任务目标均不含中央及省属国有企业。

  附件:各县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任务表(2018—2020年)

 

驻在地

2018年末

2018—2020

2020年末上市企业数量

上市后备企业数量

签订辅

导协议

辅导

备案

报送申请材料

上市

新三板挂牌

汉台区

5

3

1

1

 

2

南郑区

3

2

1

 

 

1

城固县

3

2

1

1

 

1

洋 县

3

2

 

 

 

1

西乡县

3

2

1

 

 

1

勉 县

3

2

 

 

 

1

宁强县

2

1

 

 

 

1

略阳县

2

1

 

 

 

1

镇巴县

1

1

 

 

 

1

留坝县

1

1

 

 

 

 

佛坪县

1

1

 

 

 

 

经开区

3

2

1

1

1

 

合 计

30

20

5

3

1

10

  注:“上市”仅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企业情况,上市板块分为上交所、深交所中小板和深交所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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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汉中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汉中兴汉新区、滨江新区、航空智慧新城管委会。

     中省部门驻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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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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