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0〕43号)精神,将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部署落到实处,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五十项重点措施,请认真对标对表,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五十条重点措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五十项重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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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
序号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 |
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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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财政资金直达日常监控,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2021年4月前组织开展一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情况自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
市财政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2 |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 |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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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领域等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发改委、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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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 |
市金融办 |
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监分局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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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1年3月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和整改。 |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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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推动商业银行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压缩办理时限。 |
市金融办 |
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监分局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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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按照中央和我省出台的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我市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信用汉中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 |
市发改委 市金融办 |
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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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获得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
市人社局 |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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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客运、餐饮、旅游、住宿等服务业有序稳妥恢复。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防止将一些临时性审批长期化。将疫情防控中行之有效、市场主体认可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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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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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 |
10 |
待中央层面和省级层面编制的新一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后,及时研究编制市级层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
11 |
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2021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一批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深化投资审批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重复审批进行清理,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绝不能“一批了之”。 |
市政府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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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从放管结合的角度出发,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 |
市政府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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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全面清理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对行政备案事项进行系统梳理。推动年报事项“多报合一、信息共享”。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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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按照中央和我省统一部署,推动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 |
市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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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 |
市司法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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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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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 |
17 |
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
市司法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18 |
加快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逐步梳理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及监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 |
市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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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 |
市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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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按我省“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对监管事项及检查实施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督促各行业部门归集、录入各类监管数据。 |
市智慧城市建设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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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 |
市发改委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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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制定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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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 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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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不规范执法、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
市城管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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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产品竞争力提高和产业转型升级。 |
市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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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开展重点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和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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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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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部门联合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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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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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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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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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按照市政府加快平台经济发展有关要求,着眼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聚焦打造“六个生产交易中心”,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推动我市平台经济发展。系统总结近年来推行“互联网+”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的新举措,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
市发改委 |
市委网信办、市智慧城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 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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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改革按区域、按行业监管的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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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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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 |
30 |
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可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程序(APP)建设。对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及时进行纠正,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智慧城市建设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31 |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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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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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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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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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 |
市司法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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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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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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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从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记、经营许可办理等领域入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要基本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政务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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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完善市、县、乡镇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服务窗口“一站式”服务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等制度,推动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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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避免企业和群众来回跑。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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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积极整合各部门、各县区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充分发挥12345热线作用,力争做到“一号响应”。 |
市智慧城市建设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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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市本级在具备条件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2021年底前在市县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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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监分局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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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推动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 |
市人社局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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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推动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加快清理与医保管理无关的申请条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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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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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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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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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 |
市经合局 市司法局 |
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 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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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落实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全面推广无纸化单证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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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市商务局、汉中海关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 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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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调动好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工作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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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要统筹调剂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升基层承接能力。 |
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编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
46 |
鼓励各部门、各县区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先行先试推进“放管服”改革,宣传推广“一件事一次办”、汉台区“五减三加”审批机制、“吾悦”套餐式政务服务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
市政府办公室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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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建立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完善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县区和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
市发改委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政府督查室 |
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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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改革。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 |
市发改委 市司法局 |
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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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将落实任务分工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问题整改相结合,组织一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举一反三、及时整改,扎实推进。 |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督查室 |
各部门、各县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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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各县区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要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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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县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