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筛选储备一批、辅导培育一批、申报上市一批”思路和“政府引导、企业自主、政策扶持”原则,进一步健全体系、强化措施、完善服务、提升效能,推进企业加快上市。在企业股份制改造上,每年培育“个转企”不少于500家、新培育“五上”企业不少于260家、“规改股”企业不少于50家。到2023年,用于企业上市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
加大企业上市奖补,对在境内A股市场培育上市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与券商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后,补贴200万元;向交易所申报IPO资料,并取得上市核准批文后,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成功转板上市的,再奖励300万元。对借壳上市,或在境内收购本市以外的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落户我市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境外其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的企业,根据上市及融资情况,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补。(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