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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汉中市“改革体验官”名单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建立“改革体验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及广大市民中选聘招募一批“改革体验官”,对全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市场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进行体验监督。经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推荐和市民自荐,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会议审定,确定130名人选。“改革体验官”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聘期两年(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兼顾安全因素和社会效果的前提下,通过集中体验和分散体验开展活动,建立体验、反馈、整改、督办、提升等闭环工作机制。为便于开展工作,现将“改革体验官”名单公布如下,并接受群众监督:

一、组织推荐人员(120名)

陈  汶  程  睿 肖胜军 陈  辉 但启军 马明元 哈  婷

符再军  张艳丽 周世刚 李龙正 王建设 孟爱民 樊  华

李  辉  赵建荣 何宏宾 黎彦波 黄毅明 李小玉 韩  斌

王季春  何懿轩 余建旬 张文兵 朱长河 张弛旋 赵  媛

吴  华  沈  龙 黄  涛 周克青 张雄斌 付汉新 周长喜

丛卫国  王  俊 王梁栋 杜  斌 高  祥 何伟华 何  祥

洪聪程  金建军 李  彬 隋兆华 王一然 张  灏 郑家付

张  刚  闫  奕 刘  飞 任  楠 徐  婧 张婉秋 王  宴

王  迪  陈振华 杜  锋 陈  炜 李鹏岗 余  艳 吴  波

陈文军  申  沉 王志慧 林新民 李章伟 张妩娟 莫仪辉

陈  伟  韩  勇 秦瑜涓 淡明月 孙雅彬 杨  涛 王丹丹

李翌涵  田  科 程丽芳 葛晓华 石耀菊 赵  宏 马成吉

王新文  石转玲 将仕华 侯晓波 陈海燕 刘岩业 黎文婷

李  清  杜从贵 李超超 刘振涛 任怀智 郑小翠 赵  超

左  睿  刘全生 刘小明 何星军 李  玲 屈秀萍 贺  娜

鲁  伟  尚亚军 姜  旭 李  妍 刘焕勇 张  宁 郭晓辉

李再红  王  晶 钟  昇 彭  锦 何  勇 王  寰 郗姚喆

张晓震

二、市民自荐人员(10名)

欧振雄 杨俊武 张小兵 李 凯 肖 敏 李 升 李 亭 

吴  强 徐新华 张  惠

特此通告。

附:“改革体验官”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

汉中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附件:

“改革体验官”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及便民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体验监督。

2.收集企业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群众办事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以及损害全市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3.积极参与全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调研、座谈活动,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职转办)、市政府督查室开展核查督查等工作。

4.主动宣传“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措施、工作亮点。

5.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其他改革监督工作。

二、工作纪律

1.“改革体验官”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汉中市“改革体验官”选聘管理办法。

2.在体验活动中获取的资料、信息、问题线索以及形成的调研报告,要及时整理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职转办),不得以“改革体验官”和个人名义擅自向社会发布。

3.不得以“改革体验官”名义开设网站及新媒体账号。

4.不得以“改革体验官”身份干预、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正常工作。

5.严禁接受涉及体验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娱乐、旅游等活动。

6.严禁利用“改革体验官”身份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对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或收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聘任,并报请主管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