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坪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7年11月23日在佛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佛坪县财政局局长 邓存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佛坪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和批准。

  在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我县争取到上级对我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量和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增加了县级可用财力。同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方面,脱贫攻坚等重点民生项目以及其他重点领域还存在资金缺口,还需增加财政支出。根据《预算法》及相关规定,需要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一)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情况。与年初实际财力相比,全年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7720万元,其中: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252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783万元、脱贫攻坚补助635.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补助53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57万元)、新增生态转移支付补助178万元、财政绩效考评奖补资金2876万元、财政困难县区一次性财力补助2137万元。

  按年初口径,已将困难县区一次性财力补助和基层政权建设补助按上年数2744万元编入了年初预算。按照省厅正式确定的口径,需要按调整预算办理。为确保预算调整的准确性,需剔除年初已编入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2744万元,实际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为4976万元。

  (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6万元。我县2017年全域旅游等产业项目安排支出总量较大,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增支因素较多,县本级财力明显不足,为弥补县级财力缺口,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6万元。

  根据上述调整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70242万元调整为80204万元,增加9962万元(含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批准增加的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收入4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一)新增各项上解支出45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分担机制上解42万元,环卫工人参加社会保险县财政补贴3万元。

  (二)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和调入资金的支出安排意见。2017年可安排的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4976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6万元,新增财力合计5962万元,减支新增上解支出45万元,实际可安排的财力为5917万元,安排意见如下:

  1.弥补2017年县本级产业项目财力缺口3803万元。2017年我县安排县本级产业项目9000万元,其中:全域旅游项目7284.5万元,现代农业产业项目200万元,工业和商贸流通产业项目80万元,科技及中小企业等产业项目资金1435.5万元。年初已安排用于产业项目的资金为5197万元,本次从新增财力中弥补3803万元。

  2.追加支出预算2114万元,其中: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调资等工资福利支出271万元,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共卫生及计划生育、贫困人口补充医疗救助资金等项目资金536万元,安排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经费188万元,安排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资金500万元,安排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专项资金131万元,安排脱贫攻坚、新闻宣传等专项工作经费222万元,安排增加公车服务平台专项预算35万元,拨付由我县承担的汉中机场航线补贴资金90万元、水利项目市级统筹资金141万元。

  2017年新增一般政府债券4000万元的支出安排意见,已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加上新增上解支出45万元,本次追加安排的支出5917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70242万元调整为80204万元,增加9962万元。

  三、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预算调整方案,我县2017年调整后的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总额为80204万元,上解支出277万元,可用财力为79927万元,与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致,当年预算收支保持平衡。按照《预算法》规定,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有超收收入和上级增加的财力性补助收入,建议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附件:佛坪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