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省财政厅下达全市2023年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转移支付资金0.68亿元,其中市本级0.11亿元,要求用于重点民生领域,拟安排用于落实养老金提标改革。
调整方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增0.6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增0.1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土地交易市场低位运行,国有土地出让情况不及预期,1—10月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完成37.59亿元,按均衡进度短收18.18亿元,其中: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完成31.98亿元,按均衡进度短收14.7亿元。预计全市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较年初预算短收28亿元,市本级(含中心城区的汉台区、南郑区、汉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较年初预算短收20亿元。为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结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拟对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案:计划调减全市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01亿元,调减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8.19亿元。计划调减市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3亿元,调减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7.72亿元。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调减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