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商转公”贷款 累计发放超3亿元

为缴存职工减轻利息支出5300万元

12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22年9月28日我市在省内创新性采用“顺位抵押”模式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业务至今年12月初,全市已累计发放贷款3.04亿元,为缴存职工减轻利息支出5300万元。

“采用‘顺位抵押’模式开展‘商转公’业务,有效解决了传统‘商转公’业务需提前筹款结清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难题,缓解了缴存人商业贷款还贷压力,简化了业务流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前11个月,全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已发放705户、2.33亿元,占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的18.74%。

据了解,“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是一种贷款方式,即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区域购房并办理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后,当该房产未结清商业贷款且抵押权仍归原商业银行所有的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作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将职工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至原商业银行,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并转换为低利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该中心已与我市11家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了“商转公”贷款业务。

“商转公”顺位抵押是一项惠民政策,先后被《第一财经》《21世纪经济报》《中国房地产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受到省委办公厅肯定,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