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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第四督查组来汉开展督查

9月24日至25日,省安委办第四督查组对我市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活动中,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市安委办,镇巴县、西乡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并抽查了相关煤矿企业。

督查组指出,汉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安委办扎实抓好煤矿问题隐患整改和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法多、措施实、效果好,全市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据悉,近年来,我市以落实中省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为抓手,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要求,2019年以来共关闭退出30万吨/年以下煤矿7座。(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