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产业园至褒河物流园区108国道段路灯亮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产业园至褒河物流园区108国道段路灯亮化工程已由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开发改发[2020]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汉中经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产业园至褒河物流园区108国道段路灯亮化工程位于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产业园至褒河物流园区之间,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各设一个标段,路段全长6.2千米,采用T型双光源路灯,杆高12米,道路中心绿化带单排设置,部分为双侧,间距30米-35米,计划建设工期18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须无在建工程。

3.2监理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非法转包工程。

4.资格预审方法: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申请人于2020年11月4日00时00分起至2020年11月9日00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

5.2申请人于2020年11月4日00时00分起至2020年11月10日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中经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916-2112800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