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投公司:
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市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区域内居民住房条件、优化生活环境、改善城市面貌的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推进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原则同意由市城投公司为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为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三、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由市政府与市城投公司签订《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市城投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及管理。同时按协议约定将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四、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由市财政局负责投入,并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若总投资额超概算,由市级财政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及时补足。
五、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市中心城区,市政府授权市城投公司承担项目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市城投公司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与补偿安置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龙岗新区开发建设土地征用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字〔2012〕35号)要求进行拆迁补偿,推进工程进度。
六、市城投公司要严格控制投资,保证工程质量。若因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造成资本金不足或超投资,则由市财政局筹措资金予以解决,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项目贷款本息及时清偿。
七、市城投公司要本着降低筹资成本的原则,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通过加强各项管理,降低建设投资、运营成本和财务费用,尽快完成本项目融资,做到贷款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确保发挥效益。
八、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南郑县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规局、住管局、环保局,市城投公司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规范管理。对于在汉中市龙岗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建设、管理以及偿还项目建设资金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