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空小镇一期(陕飞公司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更名的批复

  汉发改投资〔2020〕53号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航空小镇一期(陕飞公司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更名的批复

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航空小镇一期(陕飞公司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申请的函》(陕飞棚改函〔2020〕1号)收悉。我委以汉发改投资〔2016〕690号、汉发改投资〔2017〕126号文件分别批复了汉中航空智慧新城航空小镇一期(陕飞公司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项目实施主体为陕飞公司。根据我委《关于切实做好特色小镇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同意将“汉中航空智慧新城航空小镇一期(陕飞公司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更名为“汉中航空智慧新城航空新苑(陕飞公司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其它事宜仍以我委汉发改投资〔2016〕690号、汉发改投资〔2017〕126号批复执行。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