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汉中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及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今年国家、省医疗器械监管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现将《2020年汉中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及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4日

2020年汉中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及检查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聚合力、强监管、优服务、提质量、保安全、促发展”总要求,以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为重点,以推进监管科学发展为抓手,坚守风险治理、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智慧监管,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监管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用械安全。

一、工作要点

(一)强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0〕42号)和省药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的通知》(陕药监办发〔2020〕30号)精神,按照省药监局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特别是出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着力化解风险隐患

2、加强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品种,以及隐形眼镜、避孕套、助听器等消费频率高、社会关注度高产品专项整治力度。今年,国家药监局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含高值医用耗材)监督检查、“清网”行动等专项整治。各县(区)局要认真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导、有落实;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加强行刑衔接,对严重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限制,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3、加强冷链产品的监督检查。医疗器械冷链产品主要为体外诊断试剂,是疾病检验诊断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局要督促冷链产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贯彻《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储存运输,保障全链条符合冷链要求,数据、记录完整。

(三)做好2020年度汉中市改革任务

4、对全市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情况进行摸底,开展岗位培训,初步建成职业化专业化队伍。

(四)做好联系产业园区服务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

5、按照市局《关于建立联系产业园区服务工作机制助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汉市监发〔2020〕51号)要求,认真做好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抓工作。

(五)做好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6、按照市局《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汉市监发〔2020〕51号)要求,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市场准入、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等工作。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7、认真做好省药监局下达给我市的2020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两大类42个品种74批次任务。各县(区)局要按照市局下达的抽检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品种、数量、时限等要求,按时完成抽检和数据录入工作。做到经营、使用全环节覆盖。

8、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市局将根据各县(区)局上报的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意见,发布全市批发和批零兼营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在市局官网进行公告。对上年度评级为“B”级及以下的经营企业,各级要加大检查频次。

9、各县(区)局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做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尤其是申请经营需要2-8℃冷链的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时,要严格审查人员资质(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有必要的设备(必须配备《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规定的设施设备)。

10、将继续依法注销长期停产停业、管理落后、经营不善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优化我市医疗器械市场环境,促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七)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11、加强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疗器械监管队伍。

二、检查计划

(一)事权划分

1、市局: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市管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

2、县(区)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市管医疗机构除外)日常监督检查。

(二)检查覆盖率

市、县(区)局对各自承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