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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23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发挥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农业抗旱、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治污减霾、改善空气质量等作用,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遇有合适的气象作业条件,各作业区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全市46处火箭作业区。涵盖汉中市全部行政区域。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火箭架,禁止以火箭架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损坏作业设备。

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火箭架100米范围内严禁围观,防止弹壳飞溅伤人。

五、望广大市民朋友远离作业现场,若发现故障弹,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气象部门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以便妥善处理。

各县区气象局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电话

1

市人影办

2519008

2

汉台区气象局

2532986

3

南郑区气象局

5512556

4

城固县气象局

7236044

5

洋县气象局

8226771

6

勉县气象局

3212156

7

宁强县气象局

4221166

8

西乡县气象局

6221327

9

留坝县气象局

3921590

10

略阳县气象局

4828246

11

佛坪县气象局

8912584

12

镇巴县气象局

6712131


汉中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