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汉中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根据全省上半年征兵工作安排部署,按照《汉中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面试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共半天。

(二)面试地点:汉中师范附属小学本部南校区(汉中市汉台区中学巷中段123号)

(三)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带编入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不足1:1.5的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及预分组将于面试前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县区人武部将会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所持证件资料

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编入伍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方式: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六)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如下: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得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二、面试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考点附近交通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及时关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汉中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和面试预分组公告》,熟悉本人面试时间、分组等情况,接听县区人武部电话通知,按面试时间准时到场。

(二)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具体事项要求请认真阅读《应聘人员面试须知》(详见附件)。

(三)按照面试预分组参加上午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上午07:10前,到面试考点集中,抽签并确定面试考场。候考室面试顺序号抽签开始后,迟到的不得进入抽签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应聘人员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外,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

(五)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应聘人员面试须知。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座位,对违反者,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三、成绩公示

带编入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将于2023年3月7日前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最终拟带编入伍人员以市征兵办公室确定的带编入伍人员体检、政考和定兵情况为基础,按照县区带编入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后及时公示。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带编入伍人员。

附件:应聘人员面试须知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16—2628606

市征兵办咨询电话:0916—8110030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应聘人员面试须知

1.应聘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报到、抽签、面试,否则责任自负。

2.面试当天上午6:40,考点学校大门开放,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应聘人员于上午07:10前,进入面试集中地点,按照预分组列队,自觉关闭通讯工具(含智能手表和电子手环等),以及携带的平板、电子阅读器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按要求封存上交。如在候考室待考期间、考场内发现仍携带有通讯工具和录音、录像器材的,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按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号。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集中地点上交通讯工具后,按预分组随机抽签确定面试考场,然后由各考场监考人员核验证件并带进候考室后随机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顺序号抽签开始后,迟到的不得进入抽签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应服从监考员管理,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喧哗,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应聘人员着装应得体、大方,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严禁佩戴有明显标识的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室。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进行面试。面试中只介绍面试顺序号,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应聘人员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举手向主考询问,也可查看提示试题题本。

6.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距面试结束前2分钟时,计时员作第一次报时,告诉应聘人员距面试结束还有2分钟;第二次报时,应聘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应聘人员第二次进入面试试场听取成绩时,将签号交场内监督员,主考宣布面试成绩后,应聘人员应签名确认,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谈论考试内容。

7.应聘人员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8.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