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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河长制责任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副总河湖长、部分市级河湖长调整如下:
市委副书记王浩担任市副总河湖长、褒河(石门水库)市级河湖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启东担任湑水河市级河长,副市长郭志胜担任市副总河湖长、泾洋河市级河长。
请各有关县区按照河湖长制公示要求,迅速调整河湖长公示牌相关内容。
汉中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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